3 在仿古建筑中檢測驗算與分析判斷
3.1地基基礎
根據相關資料,一般情況下地基經過幾百年壓縮,持力層較密實,地基承載力有所提高,但即使持力層承載力特征值可以提高30%,并經修正計算該古建筑的地基承載力仍小于在豎向軸心荷載作用下,墻、柱基底面最大壓應力的要求。
地基土壓縮固結、沉降是長期漸變的過程,該建筑鄰近漢江邊,在豐水期地下水位上升,地基易受浸泡,以及鄰近現代建筑施工、降水等原因的影響,地基沉降待加固完畢后,應進一步沉降觀察。
綜上所述,地基基礎已不能滿足現行規范的要求,需加固處理。
3.2 砌體結構
外墻高厚比及軸壓強度驗算:外墻墻厚240~500mm,實測磚為MU5,砂漿為M2.5,室外至檐口為4.5m,則最薄處高厚比β=4.5/0.24=18.75>14=[β] 不滿足要求,最厚處高厚比β=4.5/0.5=9<14=[β]滿足要求,其中[β]詳GB 50003-2001表6.1.1注3取值。按軸壓強度驗算,垂直荷載較小,強度足夠。墻體強度,經驗算,在豎向軸心荷載作用下,承載力能滿足要求,但局部高厚比不滿足要求。按照現行《砌體結構設計規范》GB 50003-2001,磚MU5,砂漿M2.5不能滿足規范的最低要求,磚≥MU10、砂漿≥M10。承重墻體裂縫、傾斜目前已經基本穩定,通過裂縫修繕加固,能滿足。
綜上所述,砌體結構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,應采取補強加固措施。
部分承重墻體裂縫檢測、驗算、評級如表1所示;部分承重外墻傾斜檢測、驗算、評級如表2所示。
表1部分承重墻體裂縫檢測、驗算、評級表
序號 位置 裂縫形式 最大裂縫寬度(mm) 評定等級
1 7-8/M軸 圓形拱窗上下口斜向 2.2 Td
2 8-10/K-M軸 拱窗上口斜向 12.5 Td
3 5-7/J-M軸 窗下口斜向 6.3 Td
4 7/G-J軸 斜向 10.6 Td
5 1-2/E軸 窗下口斜向 10.5 Td
6 2/A軸 豎向 1.3 Fd
注:依據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JGJ125-99第4.3.4-2條判別,Td級為危險構件,Fd級為非危險構件。
表2部分承重外墻傾斜檢測、驗算、評級表
序號 檢測位置 實測外傾偏差(cm) 傾斜率(%) 評定等級
1 7-8/M軸 0.3 0.083 Fd
2 8-10/K-M軸 1.5 0.417 Fd
3 5-7/J-M軸 0.85 0.236 Fd
4 7/G-J軸 1.25 0.347 Fd
5 1-2/E軸 1.1 0.306 Fd
6 2/A軸 0.2 0.056 Fd
注:依據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JGJ125-99第4.3.4-6條判別, Fd級為非危險構件;層高按3.6m最不利取值。
木梁板局部下撓撓度94mm>42.67mm =L/150=6400/150,符合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JGJ125-99,第4.4.4-3條Td級;部分木桁條存在順紋干縮、鼓脹裂縫;部分節點有松動現象;木檁板局部油漆脫落、松動、破損、塌陷以及老化,個別木桿件有明顯白蟻侵蝕痕跡。
綜上所述,木結構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,應采取補強加固措施。
3.4房屋現狀抗震評估該房屋重修于18世紀末,襄陽城區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,按7度設防,設計及建造時并無結構抗震構造措施,故在抗震構造上有較多缺陷。按國家現行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GB50023-2009對房屋抗震構造與結構系統進行分析,主要有有以下方面不符合要求:①、砌體、砂漿強度不滿足抗鑒標5.2.2條的要求;②、木構件腐朽、嚴重開裂而可能喪失承載能力,符合抗鑒標10.1.9條;③、磚墻和磚砌圓形拱窗,無抗震構造措施,符合抗鑒標10.2.3條。
以上不足是先天性缺陷,不滿足現行抗震設計或抗震鑒定標準,應按抗鑒標的要求進行加固。經歷幾百年的歷史,遭受過遠震的考驗,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,因此在結構整體性不符合抗震要求時,應增加構造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