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. 1 古建筑裝修工程概況
6 . 1 . 1 古建筑裝修工程概況應包括工程主要情況、設計簡介和工程施工條件等。
6 . 1 . 2 工程主要情況應包括:分部(分項)工程或專項工程名稱,工程參建單位的相關情況,工程的施工范圍,施工合同、招標文件或總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的重點要求等。
6 . 1 . 3 設計簡介應主要介紹施工范圍內的工程設計內容和相關要求。
6 . 1 . 4 工程施工條件應重點說明與分部(分項)工程或專項工程相關的內容。
6 . 2 . 1 工程施工目標包括進度、質量、安全、環境和成本等目標,各項目標應滿足施工合同、招標文件和總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的要求。
6 . 2 . 2 工程施工順序及施工流水段應在施工安排中確定。6 . 2 . 3 針對工程的重點和難點,進行施工安排并簡述主要管理和技術措施。
6 . 2 . 4 工程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應在施工安排中確定,并應符合總承包單位的要求。
6 . 3 . 1 分部(分項)工程或專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施工安排,并結合總承包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編制。
6 . 3 . 2 施工進度計劃可采用網絡圖或橫道圖表示,并附必要說明。
6 . 4 . 1 施工準備應包括下列內容:
1 技術準備:包括施工所需技術資料的準備、圖紙深化和技術交底的要求、試驗檢驗和測試工作計劃、樣板制作計劃以及與相關單位的技術交接計劃等;
2 現場準備:包括生產、生活等臨時設施的準備以及與相關單位進行現場交接的計劃等;
3 資金準備: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等。
6 . 4 . 2 古建筑裝修資源配置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:
1 勞動力配置計劃:確定工程用工量并編制專業工種勞動力計劃表;
2 物資配置計劃:包括工程材料和設備配置計劃、周轉材料和施工機具配置計劃以及計量、測量和檢驗儀器配置計劃等。
6 . 5 . 1 明確分部(分項)工程或專項工程施工方法并進行必要的技術核算,對主要分項工程(工序)明確施工工藝要求。
6 . 5 . 2 對易發生質量通病、易出現安全問題、施工難度大、技術含量高的分項工程(工序)等應做出重點說明。
6 . 5 . 3 對開發和使用的新技術、新工藝以及采用的新材料、新設備應通過必要的試驗或論證并制定計劃。
6 . 5 . 4 對季節性施工應提出具體要求。